槟城、曼谷、雅加达、泗水

港台/马尼拉线:直拼基隆、高雄、马尼拉、香港,并经香港接转台湾偏点、澳门等;
日本线:直拼东京、横滨、名古屋、大阪、神户、门司、博多、下关;
韩国/南美线:直拼仁川、平泽、釜山,并经釜山接转日本偏港和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沿岸。直拼布宜诺斯艾利斯、桑托斯、蒙特维多、曼萨尼约等南美各基本港。
东南亚/印度线:直拼新加坡接转世界各地;直拼弗里曼特尔、胡志明、海防、巴生、槟城、曼谷、雅加达、泗水、马德拉斯(转印度内陆)、孟买、纳瓦什瓦(转印度内陆)、加尔各答;
澳新线:直拼悉尼、墨尔本、布里斯班、阿德莱德并接转澳洲内陆;直拼奥克兰,接转新西兰内陆各点和太平洋群岛;
非洲线:直拼德班、开普敦、约翰内斯堡、伊丽莎白,并接转南非内陆和非洲各主要点。 1) 班轮条款
班轮条款 (Liner Terms) ,又称泊位条款 (Berth Terms) 或总兑条款 (Gross Terms) ,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雇佣装卸工人,并负责支付装卸及堆装费用。具体地讲,在装货港,承租人只负责将货物送至码头、船边,并置于船舶吊钩之下,船舶所有人则在船舶吊钩所及之处接收货物;在卸货港,船舶所有人负责在船舶吊钩之下交付货物,承租人则在船舶吊钩之下接收货物。至于费用的划分也完全以此为标准。
在航运实践中,有人误认为只要合同中订立了班轮条款,则此种运输就完全应按照班轮运输的条件来进行,其实不然。所谓的班轮条款,仅仅是在装卸费的分担问题上仿效了班轮的做法,即由船舶所有人承担装卸费用,而不涉及其他的权利和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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